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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建凱 ?南京大學中華民國史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內容摘要 扶輪社是以維系世界和平為宗旨的國際人道組織。一·二八事變爆發(fā)后,由中、日、美、英等多國人士組成的上海扶輪社特別委員會,發(fā)起了意在制止戰(zhàn)爭的請愿活動,但請愿因日軍悍然發(fā)出最后通牒而無果而終。表面上,上海扶輪社各方社員的請愿代表皆以促和為己任,但實際上,各方代表多持有不同的參與動機和互相矛盾的和平設想,未能將扶輪社的國際主義理念置于民族主義之上,這是上海扶輪社和平請愿難以逾越的內在限界。與此同時,上海扶輪社各國社員大多認同扶輪社的人道主義理念,廣泛開展戰(zhàn)時人道救援活動,為援助滬戰(zhàn)難民做出了貢獻。在戰(zhàn)爭環(huán)境下,扶輪社的國際主義理念,難以與民族主義相抗衡,扶輪社所能維系的,僅是各方社員對人道主義的認同。

關鍵詞 ?上海扶輪社 ?一·二八事變 ?國際主義 ?民族主義 ?人道主義


國際扶輪社(Rotary International)是國際性民間社團,其成員多為各國工商界的上層人士,“為世界商界及有專業(yè)之人之團體”。扶輪社的宗旨是服務社會,促進世界和平,實際上是一個兼具人道主義和國際主義性質的非政府國際組織。1905年,世界上第一個扶輪社成立于美國芝加哥,之后逐漸擴展至世界70多個國家。民國時期,扶輪社已遍布中國30多個城市。扶輪社極其注重社員的國際主義精神,其創(chuàng)立的目標之一是:“透過結合具有服務之理想之各種事業(yè)及專業(yè)人士,以世界性之聯誼,增進國際間之了解、親善與和平”。在服務社會的同時,國際扶輪社寄希望于各國社員以國際主義精神維系世界和平。一·二八事變爆發(fā)前,面對日趨緊張的中日關系,國際扶輪社要求上海扶輪社的各國社員,“應將國際主義置于民族主義之上”。

關于扶輪社在近代中國的發(fā)展,前人已梳理了基本史實,或許是囿于當時有限的史料,未能深入探討一·二八中日沖突期間扶輪社的應對問題。就研究視角而言,學界對國際人道組織紅十字會、紅卍字會等在一·二八事變期間活動的研究,多側重于人道救援,而對社會團體制止戰(zhàn)爭方面的研究尚不多見。在中日沖突愈演愈烈之際,上海扶輪社采取了哪些維系和平的舉措?各國社員在國際主義與民族主義之間如何抉擇?本文以中、日、美、英多方史料為基礎,探討一·二八事變前后上海扶輪社的活動,尤其是該社在制止戰(zhàn)爭、維護國際和平方面的努力和成效等問題。

一、一·二八事變與上海扶輪社社員的態(tài)度

上海扶輪社成立于1919年,成員多是上海各界的上層人士,至1932年4月,社員共125人,來自約20個國家。一·二八事變爆發(fā)時,上海扶輪社社長為商務印書館英文部主任鄺富灼,副社長為英國商人哈里斯(E. F. Harris)。一·二八事變前后,面對中日矛盾不斷激化,上海扶輪社的中方社員、日方社員、第三方社員各有不同心態(tài),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該社在一·二八事變中的行動。

鄺富灼于1922年加入上海扶輪社,在任社長之前曾兩次擔任副社長。九一八事變爆發(fā)時,鄺富灼正在美國參加基督教青年會(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國際會議,他親身感受到海外華人華僑高漲的抗日熱情,并為之震撼。一·二八事變爆發(fā)后,鄺富灼淪為難民,全家躲進上?;浇糖嗄陼髽?,同時商務印書館被日軍炸毀,其事業(yè)也遭受沉重打擊。

鄺富灼十分認同扶輪社的宗旨,即使一·二八事變期間自身淪為難民,仍努力彌合中日社員之間的矛盾,以“維持上海扶輪社的國際形象”。他認為,中日沖突雖然使“扶輪在上海受到嚴峻考驗”,但也給上海扶輪社“提供了一個為和平服務的獨特機會”。在他看來,由于國際聯盟、《白里安—凱洛格公約》及《九國公約》的存在,“我們地球上的居民已經在維系和平方面取得了進步”。因此,對于中日沖突,他主張效仿甘地精神,依據國際公約進行和平、平等的談判,用“溫柔”的方式加以解決。同時,鄺富灼也是一位愛國者,一·二八事變期間,他號召在滬的各國上層人士為上海難民捐助雨衣、衣服和毯子。面對日本的侵略行徑,他雖未公開譴責日本,但含蓄地諷刺日本人“揮舞著他們的軍刀”,正在推行所謂的“積極政策”。

陳立廷是上海扶輪社的中國籍社員,但未擔任重要職務。他精通英語,曾任北京大學講師、上?;浇糖嗄陼偢墒拢诨浇糖嗄陼?、太平洋國際學會(Institute of the Pacific Relations)中有一定的影響力。一·二八事變期間,他也因戰(zhàn)事避難于基督教青年會。與鄺富灼不同的是,陳立廷具有強烈的民族主義傾向,他鼓動民眾進行抗日活動,主張對日強硬,積極備戰(zhàn),以戰(zhàn)促和。早在九一八事變前,陳立廷即公開呼吁民眾警惕日本對東北的野心,指出列強侵華者“尤以東鄰之日本為最甚”,國人應當警惕日本“對于滿洲之經營”。九一八事變后,他積極幫助“東北民眾救國請愿團”“抗日救國十人團”等東北及上海的民間愛國團體,鼓動民眾抵制日貨并準備對日作戰(zhàn)。一·二八事變后,陳立廷深感民族危機,認為“我方愈表示怯弱,敵方愈益囂”,“我國唯一對付方法,厥為武力抵抗,以促敵人之覺悟”。陳立廷還前往廣東,力勸廣東方面與中央政府團結一致,準備對日作戰(zhàn)。他還在《大陸報》發(fā)表公開信,譴責部分日本上層人士公開支持日本侵華,無視中國主權。

雖然陳立廷主張以戰(zhàn)促和,但面對中日沖突,他并未完全放棄和平解決沖突的努力。他表示,國人“一方面遭了日本的橫暴,一方面感了國際聯盟的懦怯”,不免認為國際組織是無用的,但不應因噎廢食,而應“抱著大勇猛努力,不因一時的挫折而敗志”。因此,一·二八事變爆發(fā)后,陳立廷一面主張對日強硬,以戰(zhàn)促和,一面致力于以和平方式化解沖突,并認為中方必須堅守底線。

作為上海扶輪社的中方社員,鄺富灼與陳立廷的心態(tài)有共同之處,兩人都是民族主義者,都有愛國情懷,對通過扶輪社以和平方式化解中日沖突抱有一定的信心。兩人的不同之處在于,鄺富灼更恪守扶輪社的國際主義精神,不鼓動反日情緒,也未公開抨擊日本的侵略行徑,而陳立廷的民族主義情緒強烈,直接參與抗日活動,主張以戰(zhàn)促和,并認為即使和平協商,也要有底線。

據時任中國政府對日談判代表顧維鈞觀察,此時身處上海的中國上層人士“深受全國學生的所謂宣言和示威的影響”,紛紛主張對日強硬。與陳立廷一樣,上海扶輪社中方社員朱博泉、?;萆?、陳光甫等都加入了以支援前線、抗擊日軍為宗旨的上海市民地方維持會。由此可見,陳立廷的態(tài)度在上海華人上層社會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上海扶輪社還有一些日本籍社員,其中船津辰一郎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是在華日本商界的領袖,曾擔任日本駐華領事,1926年起擔任日本在華紡織會會長,“其一言一動,頗足以左右僑滬日本官民之勢力”。他與中國上層人士建立了良好的私人關系,認同扶輪社的國際主義理念,致力于維系中日和平。然而船津同樣具有極強的民族主義傾向,這在一·二八事變前后他的言行中有所體現。關于九一八事變,船津在致日本政府的呈文中表露了他對日本侵略東北的認同。船津認為,中國國內軍閥混戰(zhàn),一直不遵守“既有的條約”,“不具備現代國家的意識”,日本發(fā)動九一八事變是在為各國維護“既有的條約權利”,“拯救”東北人民。九一八事變后,中國民眾聲勢浩大的抵制日貨運動沉重打擊了上海的日商。作為日本在華紡織會會長,船津認為抵貨運動“無疑是最邪惡的”,夾雜著“暴民”對日本商人的“酷刑、羞辱或其他形式的痛苦懲罰”,“這種做法毫無疑問是不合理和不道德的”。為此,船津經常返回日本,向日本政府及民眾反映中國抵貨運動的嚴重性,呼吁政府采取措施,“盡快制止這種暴力行為”。日本侵占中國東北,使船津產生通過戰(zhàn)爭即可迅速撲滅反日運動的錯覺。在抵貨民眾的圍困下,“一向穩(wěn)健”的船津也強硬起來,與在滬日僑一起呼吁日本政府采取強硬措施,“打擊排日運動,一掃從來的惡劣氣氛”。

九一八事變后,針對中國人民的抗日浪潮,船津公開表示:“如果這種過分的反日宣傳繼續(xù)下去,沒有人會驚訝在不遠的一個晴朗早晨聽到來自長江流域某個地方的另一個‘侵略’故事”。為了日本在華利益,船津不僅將扶輪社國際主義的理念拋之腦后,而且還與英美等國的僑民一起,試圖將上海變成中方不設防的“自由港”。

福島喜三次服務于日本三井物產公司,是日本在滬商界領袖,也是上海扶輪社的資深社員。他與船津的態(tài)度相似,但表現得更為明顯。一·二八事變前,福島積極參與日本僑民的反華集會活動,“敦促日本政府采取強硬態(tài)度”,“迫使中國政府鎮(zhèn)壓中國人的一切反日抵貨運動”。一·二八事變爆發(fā)后,福島向上海的日本及歐美僑民鼓吹,日軍“數小時即可盡占上?!?,“解決滬局,固屬輕而易舉者也”。船津、福島等在滬日本上層人士,雖然是上海扶輪社社員,但其試圖以戰(zhàn)爭手段維護日本在華利益,其民族主義的情緒逐漸遮蔽了自身曾高調奉行的國際主義理念。

橫竹平太郎是日本駐上海領事館商務參贊,也是上海扶輪社社員,面對中日沖突,他的心態(tài)與船津不同,更強調扶輪社的國際主義理念。一·二八事變爆發(fā)前,作為日本駐滬領事館官員,橫竹向日本政府報告上海的抵制日貨運動情況,稱“自滿洲問題爆發(fā)以來,由于中國的民族運動,日本產品的銷售渠道已被完全阻斷”,但他并未呼吁日本政府采取強硬的對華政策。一·二八事變爆發(fā)后,橫竹一方面不斷向東京報告上海抵制日貨的情況,同時也積極參與扶輪社的工作,較之船津、福島,其更樂于保持與各國社員的交流。

乾精末是日本駐滬領事,曾任日本國際聯盟促進會國際關系部委員,也是上海扶輪社社員。他與橫竹態(tài)度相似,向來主張通過國際組織和平解決國際爭端。一·二八事變爆發(fā)后,乾精末直言自己不認同日軍的行動,但又無法干預,陷入“高度緊張的精神狀態(tài)之中”。

上海扶輪社除了中、日兩國的社員外,還有許多第三國社員。永明保險公司中國地區(qū)總經理、英國人哈里斯作為第三國社員,為上海扶輪社的戰(zhàn)時工作立下了汗馬功勞。一·二八事變前后,哈里斯擔負起維護上海扶輪社國際形象,以及中、日社員間友好關系的責任。他堅信“做點事總比不做要好”,堅持在事變中遵循扶輪社的國際主義理念,希望通過扶輪社的努力來恢復上海的和平。對于中日沖突雙方,哈里斯試圖保持中立,并認為中日兩國都違背了國際公約和國際準則。

但是,哈里斯所奉行的國際主義,也夾雜著維護自身利益的因素。一·二八事變爆發(fā)后,在滬英僑大多希望借助戰(zhàn)爭以維護外人在滬特權,哈里斯即是其中一員。他公開表示,反對英國政府就治外法權問題向中國讓步。他十分眷戀不平等條約賦予列強的在華特權,唯恐英國政府在中英治外法權談判中同意廢除英僑特權。在中日沖突問題上,他認為中日和解的基礎是“條約必須得到遵守……直到雙方同意修改或撤銷為止”。由此可以看出,一·二八事變期間,哈里斯主持扶輪社的工作,固然是為了恢復上海的和平,但其深層次的原因與船津有相通之處,即他們都渴望列強在滬僑民能繼續(xù)享受不平等條約帶來的特權和利益。

美國人費吳生在鄺富灼之前曾擔任上海扶輪社社長。他出生于蘇州,自幼生活在中國,對中國人民充滿同情。費吳生認為,無論在東北還是上海,日軍的行動“都是基于最赤裸裸的謊言”,“日本人總是能夠為他們所采取的行動制造借口”,中國雖然遭受日本侵略,但“在逆境中表現出超乎尋常的耐心”,中國軍隊也表現出“超乎尋常的勇氣”。對于中日沖突,費吳生明顯站在中國人的立場上,主張日本應無條件停止侵略,因為日本的侵略本身就違背人類的普世價值觀,而中國的抗日具有正義性。在上海扶輪社的第三國社員中,不乏與費吳生想法相似的人,他們雖不像費吳生那樣反對日本的侵略行徑,但都不同程度地表現出對中國人民的同情和支持。如曾任上?;浇糖嗄陼貢穆蹇宋榈拢╓. W. Lockwood)積極參與了戰(zhàn)時的難民救濟活動,并認為在戰(zhàn)爭面前,中國人的應變能力“很有創(chuàng)造性”。再如曾任上海威廉氏制藥公司經理的華爾夫(S. W. Wolfe),也十分同情中國民眾的遭遇,感嘆“這些無辜的人受到了如此可怕的傷害”。

上海扶輪社各方社員在一·二八事變期間的心態(tài)是復雜的。一·二八事變期間,鄺富灼、陳立廷、船津辰一郎、橫竹平太郎、哈里斯作為上海扶輪社中、日、第三方的代表,參與了化解中日沖突的請愿活動。表面上,他們都表示遵循扶輪社的國際主義理念,愿意為和平解決中日沖突而努力,但實際上,他們中的一些人內心混雜著各自的民族主義情感及利益訴求。

二、上海扶輪社制止戰(zhàn)爭的努力

九一八事變爆發(fā)后,上海扶輪社尚未直接面臨戰(zhàn)事的沖擊,但作為以倡導國際主義、維系世界和平為己任的國際組織,9月25日,上海扶輪社仍就九一八事變發(fā)表聲明:

關于此次滿洲所發(fā)之不幸事件,扶輪社全球社員,均應表示同情,且應注目此案將來發(fā)展。蓋此次之暴舉,不僅破壞遠東之和平,且將引起全球人士之反感。其次,凡扶輪社社員,對該社組織宗旨第六條,有負使其實現之責任。此時正系促成目的實現之良機,故理應由上海扶輪社社員及其他各國社員,共同努力、促其實現。因以上原因,上海扶輪社應實時通過下列議案:上海扶輪社應即聯絡扶輪社國際同盟會,及其他相關團體,共同設法以全力促成和平,然近時間內解決滿洲事件。

11月16日,上海扶輪社前社長費吳生召集中外社員16人,召開主題為“滿洲現狀之根本原因”的研討會。會上,陳立廷與福島喜三次是中日雙方的發(fā)言代表。陳立廷強烈呼吁中日友好合作,要求日本逐步放棄在華特權;福島喜三次則直言不諱地表示:“日本必須在自身和蘇聯之間建立一個緩沖國,并準備為此付出一切,直到流盡最后一滴血”。與會的中日社員雖然能以“極大的勇氣、自控力和理解力”友好磋商,但由于觀點相對,未能形成和平解決東北問題的方案。

一·二八事變爆發(fā)后的2月16日,“為進一步思考扶輪社在制止中日戰(zhàn)爭方面所應承擔的責任”,上海扶輪社召開理事會,成立了特別委員會,其成員來自中、日、英、法、奧、美等國,包括上海政界、商界和宗教界的上層人士。經過磋商,扶輪社特別委員會起草了致上海市市長吳鐵城、日本駐上??傤I事村井蒼松的信,發(fā)起“為了人類的共同利益,為了防止進一步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的請愿活動。請愿信寫道:“鑒于中日兩國政府都已接受設立一個中立區(qū)來確保上海地區(qū)的安全與防衛(wèi)的提議,我們恭敬地請求兩國政府立刻停火,以結束敵對狀態(tài)。在此期間,中國政府和日本政府將進行關于上海地區(qū)安全防衛(wèi)區(qū)域的談判?!?/p>

之后,上海扶輪社特別委員會推舉中國社員鄺富灼、陳立廷,日本社員橫竹、船津,英國社員哈里斯組成代表團,負責將請愿信遞交日本駐滬總領事和上海市市長吳鐵城。日本駐滬總領事村井蒼松同意代表團所提的方案,但反復強調 “中國軍隊在日本軍隊之前撤退”是和談的前提。2月17日,代表團又拜訪了上海市市長吳鐵城。吳鐵城“也同樣相信,除非日本表現出足夠的誠意,率先撤回到原來的駐防地,否則就不可能有公正的解決辦法”。在日軍率先撤軍的前提下,吳鐵城贊同設立中立區(qū)。由此可見,誰先撤兵是中日雙方僵持不下的關鍵問題。

在請愿陷入困境之際,代表團又先后拜訪日本駐華公使重光葵和國民政府前外交部長顧維鈞。重光葵與代表團成員討論后,提出了和談的基本條件:

中國軍隊應撤至20公里以外的特定區(qū)域,包括從吳淞撤離;當中國軍隊完成撤離后,日軍將盡最快撤至1月28日晚之前駐防的位置,即沿四川北路至虹口公園一線;如果中國人需要,可組織包括日本人和中國人在內的國際部隊,對中國軍隊撤離的地區(qū)進行治安維護,但閘北除外,以確保其不受侵占;雙方都應撤離吳淞,如果中國人愿意,應暫時將一支國際部隊駐扎在那里;應當派遣中立的外國軍事使團擔任觀察員,以監(jiān)督雙方履行約定;雙方完成撤離后,應在上海召開圓桌會議,其他國家的代表及中日兩國的代表應出席會議,以討論和平解決上海事件的辦法。

重光葵提出的和談條件較之村井蒼松更為具體,但重點內容相差無幾,都以中國軍隊先行撤離為和談的基本條件。除此之外,重光葵對中國軍隊的撤退距離提出了具體且苛刻的要求,即中國軍隊放棄戰(zhàn)略要地吳淞,這實際上無異于讓中國軍隊放棄上海的防務。

代表團還面晤了中國前外交部長顧維鈞,并將請愿信和重光葵的和談條件交給了顧。然而在顧維鈞回復之前的2月18日,日軍司令部即發(fā)出最后通牒,這使代表團的和平希望徹底破滅。費吳生在日記中稱,“我們一度希望我們的努力能夠成功。盡管有了重光葵的意見,但日軍司令部今天發(fā)出了最后通牒,那是極具侮辱性的”。由日軍最后通牒引發(fā)的再次交火,使代表團的和平努力化為泡影。

事后不久,社長鄺富灼在該社例行集會上總結、反思請愿一事時稱,上海扶輪社“經受住了考驗”,“日本和中國社員足夠強大,沒有讓其民族主義精神遮蔽國際主義”。雖然上海扶輪社沒有“成功地發(fā)揮和平締造者的作用”,但表現是“令人滿意的”,“因為其已竭盡所能”。副社長哈里斯也對外宣稱,中日社員,尤其是四位代表,在請愿活動中“工作得非常和諧”,表現出了真正的扶輪社精神。雖然他們制止戰(zhàn)爭的努力無果而終,但中日社員的友好合作“不可稱之為失敗?!笔潞螅蹲至治鲌蟆吩趫蟮勒堅富顒訒r,亦對上海扶輪社及相關社員的努力給予了肯定,稱盡管相關社員未能達成制止戰(zhàn)爭的目標,但“他們不必感到羞愧”。這些評價主要是基于相關社員的表現,認為他們超越了各自的民族主義情緒,堅守了扶輪社的國際主義理念。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

事實上,就參與和平請愿的動機而言,各方代表并未完全秉持國際主義精神,反而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民族主義情緒及自身經濟利益的驅動。陳立廷熱衷于參與各種國際民間組織,目的是“增進世界對于吾人之觀聽,及吾國在國際上之地位”。同他參與第三、第四屆太平洋會議的動機相類似,陳立廷參與扶輪社的和平請愿活動,是為了向國際社會痛訴日軍的暴行,呼吁國際社會制止日軍的侵略。船津對反日運動深惡痛絕。與其他在滬日本上層人士一樣,他雖不渴求侵略中國,但希望借助戰(zhàn)爭迅速撲滅中國的抵制日貨等反日運動。他參與扶輪社的和平請愿活動,同樣是為了迫使中方取締抵制日貨運動的目的。哈里斯則認為“中國一直在以這樣或那樣的理由否定條約”。如前文所述,他參與和平請愿一定程度上確系國際主義精神使然,但也夾雜著維護不平等條約,維護乃至擴大列強僑民在滬特權的目的。

就和平設想而言,各方代表多以本國家利益或自身利益為依歸,置扶輪社國際主義精神于不顧。在與村井、吳鐵城、重光葵的溝通中,上海扶輪社代表團逐漸接觸到中日和談的矛盾關鍵,即誰先撤兵和中立區(qū)問題。中方“以撤退可行,惟距離須最小限度,關鍵在此”,而日方希圖使上海成為中國之不設防城市,要求“以江海關為中心”,“10英里內”不得駐扎中國軍隊,“至此范圍之華界區(qū)域,由警察維持地方,吳淞亦不駐軍隊”,并以中方“先退為調停之先決問題”。村井、吳鐵城、重光葵為代表團開出的條件,與上述中日兩國政府的和談條件如出一轍。然而代表團接觸到問題的關鍵時為時已晚,未等到代表團與雙方進一步磋商,日軍已發(fā)出最后通牒。實際上,即使代表團成員與雙方進行了進一步磋商,和談也難以達成,因為代表團各方成員的和平設想本就存在矛盾,這構成了上海扶輪社特別委員會請愿活動的內在限界。呼吁和平的代表尚堅持互不相讓的和平方案,未能放下個人立場,何談說服兩國政府實現和平。在中方代表陳立廷的設想中,中方“絕對不承認租界周圍不許駐兵之議”,可暫時設立中立區(qū),但“一俟日本軍隊撤至事變以前地點,仍由我軍接防”,“絕端反對擴充租界”。而在日方代表船津的設想中,中國軍隊須撤離上海,上海須設置永久中立區(qū),最好脫離中國政府的管轄,成為“自由市”,方能使反日運動絕跡。顯然兩種設想具有根本性的沖突,在撤兵問題、中立區(qū)問題上有明顯對立。如上文所述,即使看似中立的第三方代表哈里斯,其深層次的設想也與船津相似,他十分渴望維持建立在不平等條約基礎上的既有格局,繼續(xù)在上?!皟?yōu)越條件”下經商,希望擴大租界,甚至希望上海能夠脫離中國政府的管轄。

表面看來,包括中日兩國社員在內的多國社員堅持了扶輪社的國際主義理念,為制止中日沖突付出了艱辛的努力。相關社員實現了國際扶輪社在一·二八事變前的期許,即“我們身為扶輪社員,應將國際主義置于民族主義之上”。但是,從深層次的參與動機與和平設想出發(fā),多數成員未將國際主義置于民族主義之上,反而受到民族主義的支配,難以秉持國際主義理念去爭取和平。

三、“求同存異”中的人道主義救助

與維系國際和平一樣,“激發(fā)每個成員為他的同胞和整個社會服務的愿望”,“促進成員對社區(qū)公益事業(yè)的興趣”,也是扶輪社努力實現的目標之一。雖然上海扶輪社制止戰(zhàn)爭的請愿活動無果而終,相關社員亦未能將國際主義理念置于民族主義之上,但廣大社員擱置分歧,一·二八事變期間為上海難民提供了大量人道主義援助。在此過程中,上海扶輪社中、日及第三方社員求同存異,聯合展開了救援行動,其具體體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緊急救援難民。在戰(zhàn)事的影響下,扶輪社的部分社員及親友不得不匆忙撤離家園,他們或被日軍拘留,或將財產留在交戰(zhàn)區(qū),甚至連基本的生活用品都未帶齊。此時,一些受日軍侵擾較少的歐美、日本社員利用身份便利,積極開展難民的援救活動,其中尤以歐美社員貢獻最為突出,是一系列緊急救援行動的主導者,而日本社員在歐美及中國社員的請求下,也提供了必要的幫助。費吳生稱,“我?guī)缀趺刻於急灰髱椭笥褌兂冯x, 援救一些身陷后方的人士,以及找回他們在逃離時留下的私人物品”。鄺富灼的個人物品即是費吳生赴交戰(zhàn)區(qū)帶回的;社員朱博泉的好友葉元也是費吳生從日軍的拘禁中解救出來的。在解救葉元時,哈里斯也應朱博泉的請求,給予了許多幫助。

上海扶輪社的一些日本社員也參與了難民救援行動。費吳生曾表示,為救援這些難民,“一些日本社員以真正的扶輪精神在緊急情況下提供了幫助”。如進入日軍控制區(qū)域,需要日方的“通行證”,在中國及歐美社員的請求下,日本社員利用身份之便,設法搞到了“通行證”。如在取回鄺富灼、費吳生好友李清茂等人的個人物品時,橫竹即為費吳生搞到了“通行證”,為他安全進入日軍控制區(qū)提供了便利。

乾精末也加入緊急救援難民的行列中。在解救葉元的過程中,費吳生、哈里斯聯系了乾精末,希望通過乾精末的關系,敦促日軍放人。作為日本駐滬領事的乾精末深知自己對日本軍方的影響力有限,甚至自身都處在誠惶誠恐的狀態(tài)中,但仍竭盡所能營救葉元。在美、英、日三國社員的配合下,葉元被成功解救。

第二,捐款救助難民。上海扶輪社社員費吳生、陳立廷、洛克伍德共同組織成立了基督教戰(zhàn)爭救濟委員會,專門募捐救助滬戰(zhàn)難民。該委員會雖然由歐美及中國社員發(fā)起,但大多數日本社員也參與捐款或從旁協助。據鄺富灼所言,“該委員會在六個或更多的中心照顧著幾千名難民”。上海扶輪社社員華爾夫發(fā)起募捐,救濟、救治在上海玉佛寺避難的難民。他有感于玉佛寺“沒有合適的手術臺或其他合格的醫(yī)療設備”,登報呼吁民眾為玉佛寺難民捐款。鄺富灼也號召上海扶輪社各國社員為救濟難民活動積極捐款。一·二八事變期間,上海扶輪社向難民捐助了2145美元,其中日本社員也“為這項工作慷慨解囊”。扶輪社社員?;萆墓强漆t(yī)院是上海扶輪社的重點資助對象,日本社員也為該醫(yī)院對難民的醫(yī)療救治提供了一定資金。

一·二八事變期間,雖然扶輪社的國際主義理念難以與民族主義相抗衡,各國社員大多無法超越自身的民族主義情感,但扶輪社的人道主義精神則在廣大社員中得到認同,并共同為之努力。

四、結語

一·二八事變期間,上海扶輪社作為一個以維系世界和平為宗旨的人道主義組織,面對愈演愈烈的中日沖突,曾嘗試以自身的力量制止戰(zhàn)爭、維系和平。中方社員陳立廷、鄺富灼,日方社員船津辰一郎、橫竹平太郎,第三方社員哈里斯、費吳生等積極參與了這項工作。但由于日軍悍然發(fā)出最后通牒,扶輪社制止戰(zhàn)爭的努力無果而終。在這一過程中,陳立廷、船津、哈里斯等各方代表看似超越了民族主義情感,共同致力于維護和平,實現了國際扶輪社事變前的期許——將國際主義置于民族主義之上,但實際上,上海扶輪社特別委員會組織的請愿代表團成員大多未能堅持扶輪社的國際主義理念,反而受民族主義的支配。陳立廷是主張對日強硬的民族主義者,他之所以參加扶輪社的請愿活動,是因為其視扶輪社為呼吁國際社會制裁日本侵略的平臺;船津是戰(zhàn)爭的支持者,參與請愿的動機是實現撲滅中國民眾抗日運動的目的;哈里斯參與請愿也抱有私心,即想維持不平等條約賦予外人的在華特權。此外,三方社員心目中理想的和平方案亦互相矛盾。由此觀之,即使沒有外部力量干擾扶輪社的請愿活動,各方代表也難以在和平方案上達成一致。

扶輪社維系國際和平的努力,在二次大戰(zhàn)前后大行其道的民族主義浪潮中是難以見效的。扶輪社試圖培養(yǎng)各國社員的國際主義精神,以此來維系國際和平。但各國社員的民族主義情緒往往高于國際主義理念,這成了上海扶輪社制止戰(zhàn)爭請愿行動的內在限界;另一方面,相較于維系和平的無力,在求同存異之下,上海扶輪社卻能使各國上層人士在戰(zhàn)爭環(huán)境中共同堅守人道主義精神,推進人道主義事業(yè)。上海扶輪社各方社員雖大多未能將國際主義理念置于民族主義之上,但均認同扶輪社的人道主義精神,共同開展了人道救援活動。從一·二八事變期間的扶輪社的活動可以看出,在二次大戰(zhàn)前后的時代背景下,國際人道組織的國際主義理念,在民族主義面前不堪一擊,難以切實維系和平,而其人道主義精神卻能跨越民族國家的界限,在戰(zhàn)爭中得以堅持。

原文載于《日本侵華南京大屠殺研究》2021年第4期,注釋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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